陕西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今年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今年陕西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有调整。
记者昨天从省招办获悉,2010年陕西省内高校的17个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统考
省招办近日公布了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实施办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校考。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还应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美术类统考13日起报名
参加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的考生,于1月13日至14日凭本人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到指定的报名考试点办理报名手续。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考生在西安工程大学报名;咸阳市、宝鸡市、杨凌区考生在咸阳彩虹中学报名;延安市、榆林市考生在延安育英中学报名;汉中市、安康市考生在汉中市汉台中学报名。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非美术类校考春节后进行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时间为1月23日。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每科满分值100分。2月2日前,统考办公室向考生通知统考成绩及位次,发放合格证。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公布。
所有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
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非美术类的艺术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于2010年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直接向学校咨询。省招办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各学校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艺术类志愿填在提前录取批次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
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在其他批次,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艺术类录取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顺序分两段进行。其中,艺术类本科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在第三批本科录取前进行。未被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兼报的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参加录取。
17个本科专业录取按文化课排序
省内高校的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个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内高校(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