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
《意见》指出,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留学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覆盖全体留学回国人才的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办企业,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意见》提出,要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不断提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化水平。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留学人才“一条龙”联系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留学回国人才服务水平和能力。
十部门印发意见,进一步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十六字留学工作方针,未来我国留学回国人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意见的发布,会鼓励更多学子走出国门,求学海外。海外学子将精进所学,回国创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意见稿信息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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