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二、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于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注:以上5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在艺术设计学院培养。
6.产品设计
本专业立足“健康中国、智慧生活”国家战略,培养在“家具设计、智能家居与交互设计、生活方式与健康设计、文化创意与社会创新”等领域具有显著特色与优势,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能够从事产品设计、交互设计、服务设计、品牌设计等相关工作,兼具深厚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交叉复合型创新设计人才。
注:该专业的学生在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培养。
三、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4年,南京校区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2022年学校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大类和产品设计两个专业(类)招收本科学生。“设计学类”专业,学生按“设计学类”填报专业志愿,入学后先执行大类培养方案,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分绩点及专业特长,再进行具体专业分流。淮安校区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
专业(类) | 涵盖专业 | 所在学院 | 招生范围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设计学院 | 南京校区 (全国部分省份招生) |
产品设计 |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 | 艺术设计学院 | 淮安校区 (江苏省内招生) |
产品设计 |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
注: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五、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28-1115,025-85427320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210037)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b.njf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微信小程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八、附则
1.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内容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2年招生章程。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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