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现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将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核,不再组织线下集中考试。录取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
2021年,我校经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贵州、陕西等 11个省(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在上述省份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坚守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要求, 完善艺术类专业校考各项制度措施,确保 202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现将我校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一览表予以公布,请准备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认真复习备考,健康参考、诚信参考。预祝广大考生在我校2021年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中取得好成绩,金榜题名。
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一览表
特别提醒:
1、202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涉考省份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请广大考生近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官微等官方平台发布的各项权威公告;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涉考省份考生报考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类考试条件,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方可报考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相对应专业的校考考试。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
3、广东省考生须具备广东省艺术类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4、本公告公示以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5、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测与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6、对在2021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要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培训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我校官网、官微等官方平台所发布的一切招生信息最终由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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