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自2020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划定各专业统考合格线,与统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相应专业校考。统考类别与专业方面,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有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和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有书法学,音乐学类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类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戏剧与影视学类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技术、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和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上述未列出的专业,考生参加校考时无统考合格要求。
规范和减少艺术类专业校考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自2020年起,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上述所列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余院校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省外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中的公办院校和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可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可组织校考。高职(专科)院校不得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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