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6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其中:素描占80分、速写占20分、色彩占1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应达到陕西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音乐学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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