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院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文330分、理328分;省统考术科成绩达到,美术180、音乐60、舞蹈58;按照投档考生的我校专业单独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名称
科类
专业最高分
专业最低分
备注
音乐表演(声乐)
文
79.7
78
舞蹈编导
85
绘画(油画)
文、理
175
161.66
艺术设计
180
165
齐齐哈尔大学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