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五批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含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批次控制线
艺术(文)
艺术(理)
文化课控制线
160
美术类 综合分
376.13
音乐类 综合分
420.57
其中,美术类专业合格线165分,音乐类专业合格线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