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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2015-07-08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浏览:0

  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1.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8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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