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简介:
孙珩超教授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十余年,著有《现代国际法原理》、《国民经济管理法律制度》及《两伊战争和国际争端》等。孙珩超校长现任宁夏工商联副会长,宁夏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宝塔石化集团董事长、总裁,兰州大学、宁夏大学兼职教授,自治区政协委员,银川市人大代表,2005年被授予复旦大学校董事会董事。他以其卓越的社会成就,被国家授予“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等多项荣誉,2005年被国际名人交流中心授予“世界杰出人士”称号,荣获“宁夏2005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校长训示:
做有学问的人,不做无知的人;
做有修养的人,不做低俗的人;
做进步的人,不做倒退的人;
做合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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