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学院是以新的模式和新的机制创办的独立学院,采用合作办学的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民办管理机制运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的若干意见》精神,我校联合陕西鹏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斯创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试办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办学地址在西安市长安南路4号,校园占地235亩,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长安大学负责,合作方负责提供兴华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兴华学院为全日制四年本科,其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安排下达,首开专业5个,分别为建筑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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