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师范专业) | 110名 |
艺术设计(非师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60名 |
绘画(非师范专业)(油画、动画方向) | 60名 |
1.学校将根据各省的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 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除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外,未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3.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师范专业入校第一年为通识基础教育,二年级开始根据学生的选择分专业方向培养。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序号 |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 | 地址 | 备注 |
1 | 甘肃 | 1月14、15日 | 1月16日 | 兰州铁路三中 | 兰州市和政东路84号 | 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此考点报考。 |
2 | 江苏 | 1月28、29日 | 1月30日 | 湖滨中学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除青海、宁夏、新疆考生在甘肃考点参加考试外,未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
3 | 广东 | 2月1、2日 | 2月3日 | 深圳平岗中学 | 深圳龙岗街道龙平东路252号 | |
4 | 广西 | 2月2、3日 | 2月4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 |
5 | 河北 | 2月5、6日 | 2月8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以河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 |
6 | 浙江 | 2月6、7日 | 2月8日 | 杭州师大招生就业处 | 杭州师大文一路校区 | |
7 | 内蒙古 | 2月6、7日 | 2月8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
8 | 江西 | 2月6、7日 | 2月8日 | 南昌大学 | 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
9 | 山西 | 2月10、11日 | 2月13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189号 | |
10 | 河南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中原东路124号 | |
11 | 湖南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作价垅 | |
12 | 山东 | 2月15、16日 | 2月17日 | 报名地点:济南商贸学校 | 以山东省招办公布为准 | |
13 | 湖北 | 2月20、21日 | 2月23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方向 | 课程方向 | 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师范) | / | 120人 |
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 音乐理论课程班(音乐学、作曲、视唱练耳) | 35人 | |
音乐应用课程班(音乐编辑与录音 、音乐事业策划与管理、音乐文学与批评) | |||
表演 |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 | 声乐(美声、民族) | 30人 |
钢琴、手风琴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民族打击乐) | |||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打击乐) | |||
舞蹈学 | 舞蹈学(非师范) | / | 32人 |
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考试内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 3月2日 | 面试:3月3日 音乐文化学笔试: 3月4日 |
音乐学(音乐文化学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
表演(音乐表演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
舞蹈学 | ① 基本功 | 3月5日 | 3月6日 |
注:陕西省考生参加2012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校区)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乘坐616路公交车可到达我校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三)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60人
播音与主持艺术:4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考试内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播电视编导 | 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 2月23日 | 笔试:2月25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面试:2月26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
四、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校区)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乘坐616路公交车可到达我校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中国美术高考网备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规定:陕西省联考、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1)播音编导类专业:对于已经编制分省计划的陕西省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80%和90%;对于未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学校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主要参考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分布及陕西省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文化课在学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2)其它艺术类专业:我校参照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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