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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招生范围
备注
050406
美术学
90
黑龙江、甘肃、湖南、河北、安徽、河南、山西、浙江、陕西
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050408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3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30
050404
绘画(中国画方向)
25
绘画(油画方向)
25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2011年)
考试时间
(2011年)
报名地点
甘肃
美术类
1月1日至2日中午12:00前
1月3日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康苑路)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01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380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美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
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6、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使用甘肃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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