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部分专业录取办法调整通知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对于2015年1月2日公布的《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中的部分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专业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专业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左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参加漫画故事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或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参加数字影视制作类、网络媒体艺术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按所报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六、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注:
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调整后的《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已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2015年1月28日公布的《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通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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