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80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音乐类专业:音乐师范类专业中,音乐教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音乐非师范类专业中,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音乐表演类(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9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65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表演类专业: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10分;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55分;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60分;戏曲表演(川剧),专科320分。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15分,专科总分200分。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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