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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2014-07-16 来源:  浏览:0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记者12月11日获悉,明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出台,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将在2008年1月22日举行。艺术类本科将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高职(专科)的录取将在第三批本科前进行。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下月考试 考试科目为三门

  我省规定,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分为全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校考)两种形式。明年我省对美术类专业组织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3门,每科满分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2008年1月16日到18日在西安工程大学办理报名手续,1月22日考试。各科试题采取不同院校多位教师命多套题建立试题库,考题由省招生办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月5日前,统考办将考生的统考情况通知考生本人,并向考生发放合格证。

  各学校录取考生专业课 成绩使用有区别

  我省规定,所有在我省招生院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须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的范围内组织校考。非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各院校的校考成绩只能适用于本校,且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在录取时只能在校考成绩和统考成绩中选择其一。校考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间由学校确定(考试应于2月7日后,到3月底进行)。

  专业课校考地点和合格证  数量不能随意定

  我省明确,39所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学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校考;其余本科学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特殊需要经省招办批准可在陕跨省设点。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外省院校,都需在西安工程大学执行,否则成绩不予认可。我省要求相关学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在陕招生计划的4倍。针对专业课考试举办的培训班,复习班兼课教师,不得安排参加命题、评卷。

  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划定有规定

  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39所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9所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陕招生,其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划定。其中,本科专业以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高职(专科)专业以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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