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08年本市将继续实施高校春季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哪几所学校将参与招生以及各校的招生计划数,市教委将于12月向社会公布。
上海从2000年开始实施高校春季招生,在北京、安徽、上海、内蒙古4个春季高考试点省市中,迄今仅上海仍然实施春季招生。去年,本市有9所高校参与了春季招生,它们是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据悉,春季招生的报考对象为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有本市高中阶段学籍的蓝印户口或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子女或本人),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除外。
目前,参与2008年春季招生的院校将上报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包括学校性质、招收对象、招收性别比例、招收层次、招收专业、招收计划、加试科目、体检标准、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处理方法、报考和录取办法、专业级差、毕业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资助学校的有关政策、收费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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