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关系
2010-01-13 来源: 浏览:0
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12月1日网上报名,6-7现场确认)。近日,我院不断接到考生来电询问省艺术类专业考试与我院艺术类自主招生的关系,现说明如下:
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专业合格考试,共分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八大类,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相关院校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内容请查询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并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的合格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只有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能按艺术生进行录取(艺术专业分与高考文化分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并且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报考招生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参加其他院校校考无须先取得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要求)。
我院自主招生将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后进行,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表演艺术。凡参加过2010年全国高考报名,具有一定艺术专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的自主招生考试。
1、参加省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成绩的;
2、专业考级达到5级以上的;
3、参加县级以上艺术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的;
4、由各地艺术中职学校进行组织推荐的。
我院自主招生分专业和文化考试,均由我院自行组织。各专业考试内容参照我院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文化考语文、数学(文科)、英语三门(文化考试大纲届时可以来电索取)。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合成总分,根据总分按专业由高到底进行录取。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协议,并不得参加当年高考。通过自主招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待遇与统招生完全相同。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参加各高校艺术类专业的统一录取。我院除自主招生计划外,另外一部分艺术类专业计划将通过省艺术类统一录取。故此,建议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尽量先去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