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01-19 来源: 浏览:0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层次 | 学费 | 考试科目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120 | 本科 | 7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美术学 | 文理兼招 | 80 | 本科 | 7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音乐学 | 文理兼招 | 60 (其中音表20;音教40) | 本科 | 7000元/年 | 音乐表演:视唱听音、主科(声、器选一) 音乐教育:视唱听音、主科(声、器选一)副科(声、器、舞选一)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60 | 本科 | 7000元/年 | 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
注:1.以上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2.专业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专业基础。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陕西、湖南、江西、山东 、河南考生须采取面报方式,在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五省指定的考点报名。
2.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
3.报名考务费美术类150元/生,音乐舞蹈类200元/生。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考试安排
省市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 |
河南 | 艺术设计 | 2月3日~4日 | 2月5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美术学 |
音乐学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舞蹈学 |
陕西 | 音乐学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2月27日~28日 | 3月1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舞蹈学 |
山东 | 艺术设计 | 3月3日~4日 | 3月5日 | 潍坊市招生办 |
美术学 |
音乐学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舞蹈学 |
江西 | 艺术设计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美术学 |
音乐学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舞蹈学 |
湖南 | 艺术设计 | 3月12日~13日 | 3月14日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美术学 |
音乐学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 3月11日~12日 | 3月13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舞蹈学 |
广西 | 艺术设计 | 我校在广西以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再组织校考 |
美术学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舞蹈学 |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类两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两专业均有效,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
1.音乐表演考试科目(1+1):
(1)视唱听音
(2)专业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器乐专业招收:大提琴、扬琴、笛子、钢琴四个专业。
2.音乐教育考试科目(1+1+1):
(1)音乐理论(1门):视唱听音
(2)专业科目(1+1):演唱、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主科目考声乐还须加试器乐或舞蹈,主科目考器乐的还须加试声乐或舞蹈。
3.成绩评定办法:
音乐表演:主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50分
音乐教育:主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满分为1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160分。
注: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考生,考试主科为演唱的要求:考试曲目自选独唱歌曲一首(3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试主科为器乐演奏的要求: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自选,包括:练习曲一首;乐曲、奏鸣曲、协奏曲任选一首或一个乐章。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100分,基本功展示及即兴表演各门满分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注:我校将于2010年4月20日前按照1:4的比例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 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广西除外),同等条件下 文化分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