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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甘肃政法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2010-02-05 来源:  浏览:0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地处西北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安宁区。学校占地303,334.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6,971平方米;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及法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国际武术培训与交流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23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甘肃省重点学科。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和法律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2007年,法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点,2008年,侦查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点。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高本科生、研究生11000余人,截止目前,已累计向社会输送3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总队、云南边防总队等单位先后签订协议,成为上述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基地院校。与英国英格兰科技大学、胡弗汉顿大学、伍斯特大学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派遣学生赴英国、东欧、独联体国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多次与美国、澳大利亚、瑞士、英格兰、马来西亚等国代表团访问交流。
  
  我校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方向,现有来自甘肃、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北、安徽等省的学生600名。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基础课教研室、艺术设计专业课教研室、艺术教育教研室和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学院拥有图文处理实验室、广告摄影实验室、大型艺术展览中心等多个美术设计类现代化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近年来,艺术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体现在学院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学科建设与时俱进,在甘肃省艺术设计教育领域中影响日趋增强。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以科研促教学,着力提升学院的总体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教学科研成绩斐然,先后出版专著6部,承担国家级艺术设计系列教材课题2项,在《装饰》、《中国广告》、《敦煌研究》、《美术大观》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及作品10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项10余项。学院学生先后获得“正保教育杯”第四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Photoshop平面设计组二等奖、第二届全国美术与艺术设计大赛等奖项,部分优秀学生造型与设计作品入选第三届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
  
  2010年,我校将面向甘肃、安徽、湖南、山西、河北五个省份招收100名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08):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创造能力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设计能力,能在广告、装饰、服饰公司和媒体、出版、印刷、包装、学校及平面设计、环艺设计等行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摄影基础、透视与解剖、基础图案、三大构成、字体设计与编排、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广告摄影、广告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CI设计、电脑Photoshop与3dsmax、制图与手绘表现、室内设计、园林与景观设计、展示空间设计、雕塑、图形图像处理、形式摄影摄像技术、刑侦模拟画像等。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招生
科类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
安徽、湖南、山西、河北
文史
100
素描
色彩
甘肃
文理
兼收
  四、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⑵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
  
  ⑶参加户籍所在地美术联考成绩合格考生。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及考试。
  
省份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     址
安徽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10年1月28-29日
2010年1月30日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湖南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2月4-5日
2010年2月6日
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10年3月2-3日
2010年3月5日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3月8-9日
2010年3月11日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甘肃
甘肃政法学院
2010年3月15-16日
2010年3月20日
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⒊报名手续:
  
  报考学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美术联考合格证、艺术招生准考证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准考证,自备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证。
  
  ⒉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内容:
  
  素描(180分钟,满分100分)
  
  色彩(180分钟,满分100分)
  
  总分(满分100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2
  
  ⒊考试成绩:
  
  我校于4月初向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课测试合格证”,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gsli.edu.cn)查询专业测试成绩。
  
  六、文化课、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
  
  ⒈考生需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⒉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及身体健康检查参见普通高校招生要求。
  
  七、录取
  
  ⒈我校录取艺术专业考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依据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⒉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⒊考生填报我校艺术设计(专业)高考志愿时,要以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编写出版的高考志愿报考信息为准。
  
  八、报到
  
  ⒈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省份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九、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1100元/学年·人。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十、联系咨询方式
  
  甘肃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01433
  传真:0931-7660023
  网址:http://www.gsli.edu.cn
  邮箱:zfzb@gsli.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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