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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02-09 来源:  浏览:0
  报考条件及招生范围
  1、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
  2、招生范围:
  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八省招生。
  3、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共计招生160人,文理兼招,其中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招收80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40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收40人。
  四、录取办法
  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学校单独测试,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黑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所在省联考本科线。
  2、湖南省、辽宁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各自省联考合格线。
  3、因吉林省尚未确定专业(术科)省联考划线原则,若吉林省联考无术科本科线,则须达到联考合格线;如吉林省联考划定本科线,则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所在省联考本科线。
  以上七省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
  4、为配合江苏省实施新的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采用江苏省联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5、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专业(术科)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90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82190346、82192351学校网址:http://www.ne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nefu.edu.cn
  
  七、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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