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 | 学制 | 学校代码 | 招收专业 | 名额 | 专业代码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年/生) | 招生 地区 |
音 乐 类 | 三年制中专 | 390 | 声 乐 | 25名 | 01 | 初中毕业 | 4000 | 云南省所辖各市、州、县、区 |
现代流行音乐 | 15名 | 02 | ||||||
器 乐 演 奏 | 20名 | 03 | ||||||
影视表演与播音 | 30名 | 04 | ||||||
群众文化艺术 | 20名 | 05 | ||||||
六年制中专 | 390 | 器 乐 演 奏 | 40名 | 10 | 小学毕业 | 4000 | ||
五年制大专 | 714 | 音 乐 表 演 | 初中毕业 | 7000 | ||||
美 术 类 | 三年制中专 | 390 | 美 术 绘 画 | 30名 | 06 | 初中毕业 | 4000 | |
工 艺 设 计 | 30名 | 07 | ||||||
雕 塑 | 30名 | 08 | ||||||
五年制大专 | 714 | 美 术 | 初中毕业 | 7000 | ||||
舞 蹈 类 | 三年制中专 | 390 | 舞 蹈 表 演 | 30名 | 09 | 初中毕业 | 4000 | |
六年制中专 | 390 | 舞 蹈 表 演 | 50名 | 11 | 小学毕业 | 4000 | ||
五年制大专 | 390 | 舞 蹈 表 演 | 初中毕业 | 7000 |
三、文化课、专业课设置
凡考入我校各专业的学生,均属国家招生计划,各专业分别开设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按教育部、文化部要求开设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l、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演唱类考生应具有一定的听音、辩音、节奏感,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具有一定的音准、节奏感。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4、舞蹈类考生身体符合学习舞蹈表演的基本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五官端正。
五、报名考试程序
1、应届毕业生出具现所在学校准备初三毕业的证明,往届生出具相应的学历证书。所有考生需出具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户口证明。
2、按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初试50元,复试50元。
3、考生可跨报不同专业,需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4、各专业需交10元邮寄成绩通知书费。舞蹈专业骨龄测试费按实际收取。
六、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麻园(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内)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0年2月6日
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2月7日
七、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l、音乐类:
(1)声乐专业:a.演唱歌曲一首(自选)b.视唱练耳
(2)器乐专业:a.演奏乐曲一首(自选)b.视唱练耳
(3)影视与播音主持专业:a.有情感表现的朗诵诗歌一首(自选)b.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c.演唱歌曲一首(自选)
2、美术类:a.素描b.色彩c.速写
3、舞蹈类:a.面试素质b.表演自选舞蹈片断(限一分钟内、自备录音带)c.模仿舞蹈表演、视唱考生所需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理。
八、文化报名、考试
(一)三年制中专及五年制大专: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当地中考
名得到中考考号后,5月中旬将“专业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上注明中考号寄回或
话告知我校招办。
(二)六年制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在毕业考后,7月15日以前将盖
业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毕业成绩和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快件方式寄回我校招生办。
九、填报志愿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十、复查与试读制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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