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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美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18 来源:  浏览: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887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2.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8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957.2万元,图书18.5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专业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2
产品造型设计
三年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110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三年
660115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媒体经营与管理方向)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手机游戏开发方向)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670204
服装设计与表演
三年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670304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美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

  习时间按相关部门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

  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

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辽宁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

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

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

专业考试成绩。

  2)文史、理工与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www.fzcolleg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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