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艺术类录取投档办法公布
2010-01-13 来源: 浏览:0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分三大批次八小批,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专业投档规则不同。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艺术类专业的详细招生录取办法。
志愿设置:三大批八小批
我省今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设置为三大批次八小批。
第一大批次为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三小批。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二大批次为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两小批。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2小批: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三大批次为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三小批。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3小批:除艺术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各大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志愿:6月下旬开始
今年我省艺术类招生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底参加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填报,该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参加专业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所考学校。
投档规则:音乐和美术办法不同
我省同时公布了今年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不同类型的学校和专业,投档规则有所不同。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美术类专业则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而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投档规则又不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