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批次结束,专科批次招生录取也随之展开,8月9日至10日,青海省进行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专科一批、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从8月11日起,将依次展开专科第一批、第二批的录取工作。今年青海省在专科第一、第二批次的录取中首次实行的平行志愿改革试点随之启动。
平行志愿是指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无论哪一个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考生均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设置为一专、二专各有5所平行志愿院校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省招办新闻发言人曲江尚玛介绍,实行平行志愿,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利于省招办和高校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减少了高分考生落榜现象;有利于避免学校生源“撞车”或“断档”,考生流向更趋合理,录取新生学业水平较为接近;有利于高校的教学组织管理。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有三次模拟投档。省招办根据第三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因志愿人数不足或志愿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按服从志愿调剂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类别、考试分类、计划形式、考生志愿、投档成绩(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在录取投档时,考生位次按照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总分相同时,对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总分与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据了解,平行志愿投档改革工作从2003年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共有22个省市实行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得到了考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温馨提示
青海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省招办再次提醒考生务必注意辨别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的真伪。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要留意检查是否有省招办和院校分别盖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谨防上当受骗。对于自己的录取结果,必要时可到县、区招办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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