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起本、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
2、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3、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术科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4、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10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5、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0月底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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