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0年本科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
表演(戏剧影视) 76
表演(音乐剧) 75.5
表演(新疆委培音乐剧) 79
表演(戏剧影视-喜剧) 78.5
导演(戏剧影视) 108
戏剧影视文学 283
艺术教育(戏剧) 282
广播电视编导 323
播音与主持艺术 3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1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108.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108.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疆委培舞台设计) 108.8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疆委培灯光设计) 113.9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疆委培服装与化妆设计) 114.1
艺术设计(游戏动画) 100.27
表演(京剧) 84.38
表演(昆剧) 77
表演(戏曲音乐--京昆器乐与民乐)京昆器乐75.28 民乐76.56
表演(木偶皮影) 83.8
导演(戏曲导演) 137.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6
表演(舞蹈表演--古典舞) 78.38
表演(舞蹈表演--民间舞) 79
表演(舞蹈表演--芭蕾) 81.5
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 86.68
舞蹈编导 93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自行划定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论坛)、语文等单科的分数线,详见各专业考试规程具体要求),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录取:
1、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京剧、昆剧、木偶皮影、京昆器乐与民乐、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喜剧、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舞蹈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京剧、昆剧)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京昆器乐与民乐分列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分数达到2010年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要求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艺术设计(游戏动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10%)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湾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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