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09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与复审规定
取得我校《合格证》、参加我省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按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政审及体检情况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烟台大学2009年山东省外音乐类录取办法
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其他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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