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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1-01-01 来源:  浏览:0

  中华女子学院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国最早的一所公办女子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任名誉院长。

  学校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毗邻奥运村,是一所具有女性特色的现代化花园式高校。目前设有六个二级学院四系二部:社会与法学院、管理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计算机系、金融系、外语系、对外汉语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设有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女性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英语、对外汉语等1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

  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5060人,其中本科生4721人,高职(专科)生789人;教职工475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发展趋势良好,教师队伍中82%以上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10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人,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多年来,学校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坚持培养具有“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实践能力和公益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女性人才,在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国际交流以及国家外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级5支学位,二部: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英语、对外汉语进入考场;学校与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友好往来,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留学生。

  艺术学院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于2008年9月在原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

  十多年来,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对艺术类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拓展专业方向,现设有艺术设计专业 (下设服装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四个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等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00余人。

  学院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已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在现有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

  围绕“将女性特点融入专业特色之中,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定位,学院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调整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女性在形象思维和视觉审美方面的优势,开发学生的艺术创造潜力。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强化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学院不断加大教学设施的投入。实验室已基本满足现有各专业方向学生实验实践的需要,国内外知名企业作为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更广阔的学习场所。

  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有许多学生在国内外各级各类展演及大赛中获奖。以艺术学院学生为主体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颁奖礼仪专业志愿者团队、2009年国庆六十周年的阅兵式女民兵团队,2010年上海世博会闭幕式的表演团队,向全世界展示了庄重、柔美的中国女性形象,为学院增辉添彩,在媒体中被广泛关注并给予高度评价。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费

学制

计划分布

艺术设计

本科

9000/

四年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11个省市总计划105人,只招文科,只招女生

艺术设计

(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本科

9000/

四年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10个省市总计划30人,只招文科,只招女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10000/

四年

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甘肃,8个省市计划35人,只招文科,男女兼招

文化产业管理

(舞蹈编导方向)

本科

10000/

四年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山东、河南、湖南,8个省市总计划25人,只招文科,只招女生

*艺术设计专业105个招生计划分3个美术类方向录取,其中服装设计方向35人、室内陈设设计方向35人、视觉传达设计方向35人。专业报名加试时,不分专业方向,统一划定成绩合格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方向志愿,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方向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调剂处理。

  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

  自2011年起,我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三个美术类专业方向合并为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划定成绩合格线。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服装设计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服装设计的应用型女性人才,使学生掌握服装设计专业知识,具有前瞻性的设计理念以及将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服装设计并运用工艺技术手段完成最终的设计目标。注重开发学生创造潜能并以本专业和企业的紧密联系为辅助,强化学生的设计实践能力和品牌风格意识,成为适应服装工业需求和多样变化的高级应用型服装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服装设计原理、中外服装史、服装效果图技法、计算机表现技法、品牌女装设计、运动装设计、高级礼服定制设计、女装结构与工艺、服装工艺CAD、立体裁剪造型设计、服装材料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服装视觉营销等。

  专业特色:服装设计专业以高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合理的课程结构、先进的教学方式开发学生创造潜力,并以本专业和企业的紧密联系为辅助,强化学生的设计实践能力。

  就业去向:服装设计、服装技术及服装纺织品设计与营销、服饰设计、时尚传媒、服装教育等相关行业工作。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室内陈设设计方向旨在培养具备室内陈设设计及空间艺术整体策划能力的应用型女性人才,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艺术审美意识,掌握室内陈设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进行室内陈设的设计构思、设计表现和运用综合手段使设计方案得以实现的能力,同时在综合素质结构上具备调查和综合分析能力、思维意识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交流与表达能力。

  主要开设课程:室内陈设艺术概论、中外工艺美术史、构成设计、室内空间陈设专题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纺织品工艺与陈设、纤维工艺与陈设、陶瓷工艺与陈设、综合材料工艺与陈设、家具与陈设、室内照明设计、空间艺术整体策划等课程。

  专业特色:通过课程学习,学生能够以系统的市场调查为基础,充分考察和整合市场陈设品种类、品牌及陈设方式的多样性,在室内陈设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支撑下,具备独立进行室内陈设的设计方案策划和实施的综合能力,具备专业知识与市场紧密结合的素质结构。学生在陈设品的设计及陈设空间整体策划能力方面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能够适应当今社会对室内陈设行业发展的需求。

  就业去向: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室内配饰设计、家居生活用品设计、应用软件及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教育等相关工作。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旨在培养注重现代设计的概念、思维、表现、传达方式的有机结合,能够运用理论、图像、文字、空间、时间等多种互动媒介和美学理论进行设计学习,掌握平面设计方向的设计专业知识,具备进行平面设计的设计能力,具备将理论与设计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对平面视觉传达进行完整的表现与实际应用的女性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设计理论、标志设计、字体设计、招贴设计、互动设计、信息图形设计、书籍设计、VI设计、包装设计、摄影、城市公共设计、广告策划等。

  专业特色: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在多学科、多领域的实践过程中开发创意潜能,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艺术审美能力,能够适应印刷、网络及多媒体设计的需求,进行视觉传达的设计构思、设计表现和运用综合手段使设计方案得以实现的能力,具有完成项目的设计和策划能力。

  就业方向:广告公司、出版社、网站、电视台、各公司宣传部门等。可担任各类招贴、产品包装、VI(企业形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导向设计、杂志美编等设计工作。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艺术鉴赏力和公众形象意识,具备从事形象设计和各类职业模特的表演与组织能力,具有展演策划和营销代言能力,能够更广泛地适应时尚产业要求的高级女性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造型与色彩基础、形象与服装设计理论、现代礼仪、舞蹈基础、形体创作、时装表演技巧、时装表演编导与策划、音乐基础、影视表演基础、人物形象设计、发型设计、广告策划、时尚流行预测、时装摄影等。

  专业特色:模特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将模特与形象设计两个方向结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公众形象意识,具备从事形象设计和各类职业模特的表演与组织策划能力。注重全面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以音乐、表演、礼仪、人物形象设计和美术等辅助教学强化相关专业学习,使学生具备进入时尚潮流研究领域的功底。

  就业去向:时尚模特经纪公司、广告企划公司、服装品牌公司、时尚媒体及网站、美容形象设计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美容连锁机构、化妆品公司、影楼、影视剧组、公关礼仪机构、时尚零售业等相关工作。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新闻工作者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的能力、策划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和语言工作者的交流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宽厚的跨学科知识基础,适应产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的综合型、高层次的语言传播专业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口语表达系列课程、类型节目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影视广告配音、文学、播音学概论、新闻理论、新闻采访、电视节目制作、美学、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语言艺术与写作、视听语言课程等。

  专业特色:培养具有采编播能力的播音员主持人,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依托学校品牌专业的优势和双学位的学习机制,有针对性的具象定位,为女性、少儿节目主持、影视广告配音等方向提供后备人才。

  就业去向: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与主持、编辑制作工作、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公关、传统媒体机构、影视制作机构、培训教育机构等。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舞蹈编导的专业技能以及文化产业管理的策划组织能力的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传播学、演出组织与策划、管理学、经济学基础、艺术概论、编舞理论与技法、芭蕾基训、现代舞、戏剧基础、器乐表演、声乐表演、舞台表演

  专业特色:该专业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和较强的编创能力,能够在文化创意领域进行演出策划和组织,适应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需求。

  就业去向:各类文化产业行业、大众文化传播机构、企事业单位、专业团体及社区文化组织等艺术管理、创作及表演行业。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有相关专业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统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要求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

  (2)我校没有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

  (3)已设置专业加试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加试(如本省有特殊规定,遵照本省规定执行)。

  (4)未设置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专业加试;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报名,否则成绩均无效。

  (5)所有在北京考点加试的考生,应在2011年2月14日9时至2月23日16时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6)报考我校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的考生,身高需1.68米以上,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应参加本省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合格,但不需参加美术类统考,省里没有相应专业统考的,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

  (7)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文科。

  (8)我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女生。

  (9)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之间可以相互兼报。

  3、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各省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合格证发放情况确定。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tu.cwu.edu.cn:9081

  4、报名准备

  (1)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2)北京考点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tu.cwu.edu.cn:9081进行网上报名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x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5、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6、考试科目及要求

  (1)艺术设计

  ①命题素描 180分钟

  ②命题色彩 180分钟

  (2)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初试:①口试 ②形体测试(自备泳装)

  复试:①形体测试(自备泳装) ②台步表演(自备服装、配饰、音乐)

  ③才艺展示(自备音乐)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初复试全程摄像。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①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 ②回答主考提问

  复试:①指定稿件朗读 ②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

  ③特长展示:曲艺、唱歌、跳舞等(自备音乐磁带或CD盘)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初复试全程摄像。

  (4)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

  初试:①身体条件测量(自备体操服、练功鞋)

  ②舞蹈表演(3分钟之内、音乐、服装自备)

  复试:①基本功展示 ②命题即兴表演 ③口试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初复试全程摄像。

  7、成绩公示及合格证发放

  (1)2011年4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tu.cwu.edu.cn:9081查询成绩。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方向志愿,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调剂处理。

  (4)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8、录取原则

  (1)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学校将按统一的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分排序录取;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志愿级差1.5分,不予累积。

  (3)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2011年艺术类本科加试考点安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加试考点

北京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1214922316时网上报名

356

报名网站http://stu.cwu.edu.cn:9081

考试地点:北京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

艺术设计

36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356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

356

山东

播音与主持艺术

21819

22021

报名地点:济南商贸学校

考试地点:由济南招办统一安排

艺术设计

2181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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