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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类)
2011-01-04 来源:  浏览:0

苏州科技学院201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苏州科技学院地处古城苏州的西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于2001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理、文、管理、艺术等学科门类,工学、理学、人文(哲学、历史学、文学)为主要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江枫、石湖、天平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6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623人,硕士研究生668人。

  学校现设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设有建筑学等55个本科专业,其中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等2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环境工程、历史学等2个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通过了高等教育专业评估,建筑学等6个专业进入江苏本一批次招生。200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拥有城市规划与设计等10个硕士点,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2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

  学校还聘请了包括两院院士周锡元、沈世钊、陈肇元、叶可明在内的一批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

  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近50000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

  学校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学校与英国、新加坡、意大利、澳大利亚、芬兰、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6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自1993年以来学校承担了16批次由商务部举办的为亚、非、欧、美及大洋洲国家(或地区)培训环保技术人才的任务。

  学校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己任,坚持“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影响海外”的办学定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音乐学院介绍

  音乐学院始创于1989年,十九年的办学历程,已经形成了完备的课程体系、合理的专业配置和成熟的教育教学模式。现有专业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15人。师资均来自于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专业艺术院校。此外还聘请了闵惠芬、赵晓声、张畴、戴定澄等著名专家作为兼职教授。

  学院现设有苏州市苏南地方音乐文化艺术研究所、苏州吴平国乐、大学生合唱艺术团、大学生石湖昆曲曲社等机构。同时还有专供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用的演播厅,国内领先水平的电脑音乐制作教室,器乐、钢琴、声乐练琴房及舞蹈教学房等。

  学院在教学、科研上硕果累累。每年都有数十篇学术论文在各类刊物和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并出版多部专著和音像资料;教师的音乐作品在国家专业比赛中获得金奖;在中央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省市电视台和外国电视台相继播出。在专业学术交流方面,音乐学院分别组织、承担了“吴中琴会——中华琴学国际打谱交流研讨会”和“全国音乐理论作曲学术研讨会”等高规格学术会议;组织参加了与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专业团体的艺术交流;数十次接待来苏旅游的世界各国的朋友和友好人士。同时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大型文艺比赛活动,并多次获得最高奖项。2007年音乐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单位。

  学院面向全国多省、市招生,优良的生源使招生层次始终居江苏省同类学校之首,在全国也处在前列。

  学院自建成以来为全国高校、中小学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专业教师和管理干部,为部队和地方输送合格的专业文艺演员,为传媒培养合格的专业制作人员,为更高学历的人才培养输送合格的生源,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认可。

  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

  本专业为师范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指导社团音乐活动能力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中西乐器、基本乐理、视唱、和声、作品分析、歌曲作法、小乐队编配、复调、中外音乐史、民间音乐、合唱、指挥、舞蹈、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心理学、苏南地方音乐(昆曲、评弹、吴歌、丝竹、古琴)系列课程等。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学校教学,组织、指导社团音乐活动等工作。

  招生范围和计划

  2011年我校面向江苏、安徽、河南、湖南、河北、江西、浙江、黑龙江和辽宁9个省招收本科艺术考生,专业成绩全部采用各省组织的音乐专业省统考成绩。

专业
学制
层次
科类
拟招收计划
学费
音乐学(师范)
本科
4
艺术文
64
6800元/年

  注: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各计划投放省份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且系艺术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时按照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对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公办本科批次投档要求的考生,以专业成绩并参考专业门类从高分到低分分省择优录取,其中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50分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编:215009

  电话: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418777(音乐学院)

  网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zs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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