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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高新学院)
2011-01-05 来源:  浏览:0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将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二、本简章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形式是指参加普通高考的艺术类(美术)学生。

  三、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4042

  2、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政编码:710109

  3、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4、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5、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招生

  四、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2011年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学费/年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招生范围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2000元
160
以各省专业课联考成绩为准
全国

  注:1、2011年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2、专业考试要求:采用本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3、专业介绍(专业介绍请登陆学院网站www.gxxyzs.com招生信息栏查询)

  六、录取规则窗体底端

  我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我校2011年招生政策、招生信息通过我校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网址:www.gx-xust.com www.gxxyzs.com

  八、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招办电话:029-81552002 029-81552001 传真:029-815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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