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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2011-12-14 来源:  浏览:0

书法考生及家长:

根据湘教考普字〔2011〕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承办湖南省2012年度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统考,现将有关考生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1年12月24日到我校报到缴费,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地点:成德楼(即二办公楼,学校东珠门进大门右边)109、110、111室。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为临摹、创作、国画;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临摹120分、创作120分、国画60分,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

临摹:2011年12月25日9:00-10:30

创作:2011年12月25日10:30-12:00

国画:2011年12月25日14:30-16:00

考试地点:逸夫艺术楼

三、有关考试要求

1、毛笔、墨汁、画毡等工具自备。

2、临摹的字帖由我校统一提供,考生不须自带字帖。

3、临摹、创作、国画三科考试在试卷上均不得落款。

4、湖南省书法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见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书法联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书法联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所需的能力和潜质。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联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书法临摹(120分)

科目二:书法创作(120分)

科目三:国画(60分)

 

Ⅲ.考试内容、要求及形式

 

书法临摹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能力,对待传统的态度,对笔墨的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在提供的颜真卿《颜勤礼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张猛龙碑》、《张玄墓志》、《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等七种字帖范本复印件中,考生任选一本临摹,字数要求在25—30字。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 考试分值:满分120分。

2. 考试时量:90分钟。

五、评分标准

1.用笔娴熟、流畅(30分)。

2.结构准确(30分)。

3.整体章法统一(30分)。

4.能表达原帖韵味(30分)。

 

书法创作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创作,考查考生从临摹到创作的能力,对汉字结字规律、笔法和章法的把握,以及对线条表现形式的理解。

二、考试内容

提供七言绝句诗一首,考生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创作。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竖对开(四尺条幅),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2.不得落款。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 考试分值:满分120分。

2. 考试时量:90分钟。

五、评分标准

1.用笔娴熟、流畅(30分)。

2.结构重心平稳、主笔突出、符合结字规律(30分)。

3.整体章法统一(30分)。

4.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理解和表达(30分)。

 

国画创作

一、考试目的

通过国画创作,考查考生对花鸟画或山水画的基本认知与创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不限题材,创作花鸟画或山水画一幅。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2.不得落款。

四、考试分值及时量

1. 考试分值:满分60分。

2. 考试时量:90分钟。

五、评分标准

1. 主题明确,构图新颖(15分)。

2.运笔流畅、顿挫有力等(15分)。

3.用墨要有变化,如浓、淡、干、湿、黑等,色彩与墨色协调(15分)。

4.画面有意境、有韵味(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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