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艺术团是一支活跃在校园内外的学生文艺团体,团员们全部来自校内各院系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他们多次在湖北省的文艺汇演及比赛中获奖。大学生艺术团下设交响乐团、军乐团、舞蹈队、合唱团、电声乐队、民乐团、戏剧社等。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大学生艺术团选拔优秀的骨干团员,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项目满足我校需要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收类别、名额、要求:
男生不低于172厘米。具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础训练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2、主持类(4人):要求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能用中英文双语主持者优先考虑。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5厘米,男生不低于175厘米。
3、西洋弦乐(2人):其中大提琴1人,中提琴1人。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4、民乐类(19人):其中扬琴2人、琵琶2人、竹笛2人、二胡2人、阮2人、唢呐2人、柳琴2人、笙1人、古筝2人、民族打击乐器2人。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说明:若招收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于2012年2月10日—2月28日登陆地大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进入“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确认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
2、邮寄资料。
1)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考生必须取得统测合格。凡取得省(区、市)艺术特长统测合格、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考生,需提供统测准考证复印件、统测成绩、个人简历和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格式为avi或wma,不能使用后期制作技术优化器乐和声乐作品的录像音质)。
2)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或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且统测合格,并参加了“北京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且获得相应级别证书者亦可报名。
其中,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考生需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不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考生需取得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满足此类报名要求的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上述冬令营证书的复印件。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且统测合格,则考生还需提供统测准考证复印件和统测成绩。
3)请于2012年3月5日前将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和《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并邮寄至以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为确保资料能按时寄送,建议考生采用特快专递。
四、资格审查:
1、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组织校大学生艺术基地、艺术与传媒学院的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2、对于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或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且统测合格,并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取得规定级别证书的考生,将优先考虑入围资格。
五、入围名单公示: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于2012年3月中旬联系考生签订《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签署该协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凡与我校签订《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均视为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入围资格。2012年3月下旬将通过地大招生网站公示入围名单。
六、录取:
1、对于取得我校艺术特长入围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
绩可放宽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2、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
七、优录政策及相关说明:
●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招生要求,与我校签订协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专业(基地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
●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应按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擅自退出大学生艺术团者,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有:到校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信函咨询等。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83304、6788368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学校招生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备注:
1、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2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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