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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12-01-11 来源:  浏览:0

一、招生专业

1.动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电影、电视及计算机三维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动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旨在为中高职院校培养师资,并使学生在电影、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游戏软件的设计开发与制作领域,具备利用计算机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并掌握电影、电视及计算机三维动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好坚实的美术基础,接受影视动画设计、影视动画技法、影视动画制作的理论及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编导、动画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同时具备讲授动画专业知识的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动画史、动画速写、专业绘画、人体解剖、素描、色彩、透视学、色彩构成、立体构成、雕塑(三维造型)、动画表演、影视声音、数字图像处理、影视构图、DV创作、动漫造型设计、剧本创作、三维动画软件的应用和后期特效制作、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设计与创作、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制作影片),并实施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实作和竞赛活动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

(1)视觉传达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使学生掌握艺术设计教育和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计算机辅助艺术设计、商品包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和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设计能力。旨在为艺术设计等领域输送具备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艺术设计思维等基本理论和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等基本知识,接受计算机辅助艺术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和VI设计等方面的专业训练,培养艺术设计教育和设计专业人才需具备的基本素质。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艺术设计思维、广告策划与设计、素描、色彩、专业绘画、图形创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书籍装帧设计、插图设计、包装设计、VI设计、装饰雕塑、计算机辅助设计、印刷工艺、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绘画创作、写生、专题设计、市场调研、采风、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行动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及实做活动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产品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产品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旨在为工业设计等领域输送具备从事产品设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及工作方法,掌握在现代工业产品设计中所必备的工程技术、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及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现代工业设计师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师范和设计研发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艺术设计思维、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专业制图、产品速写,产品设计效果图、人机工程学、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市场调研及分析方法、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及、产品改良设计、产品开发设计、模型制作与工艺、产品概念设计、新产品命题设计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工艺实践、绘画创作、写生、课程设计、专业考察、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实做和竞赛活动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会展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开拓创新精神和专业设计思维,掌握会展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应用技能和设计流程,旨在为会展设计和策划等领域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工艺美术史论和现代设计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等学科基础知识,掌握会展设计专业的理论和基本技能,接受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设计表达、工艺实践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良好素养职教师资和会展设计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设计方法学、广告策划、素描、色彩、图形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专业制图、空间设计基础、模型制作工艺、会展策划与设计程序、商业会展空间设计、采光与照明、文化展览空间设计、会展施工、会展设计程序与方法、VI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大型活动环境设计、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绘画创作、写生、工艺实践、市场调研、专业考察、课程设计、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并实施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实作和竞赛活动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

学费

生源省份

动画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60

8000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苏、江西、河南、陕西、甘肃

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60

8000

    艺术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产品设计和会展设计方向,各招生20人。新生入学后,根据学生志愿和复试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划分专业方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考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创作和设计能力;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须知

    1.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待业青年所在区街的介绍信和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要求的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贴在准考证上,另外一张用于专业考试合格证)。

    2. 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表》。

    (2)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表一份(自制、复印无效),填写报名表时须注明所报专业。

    3. 政治思想考察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

上午

8:30—9:00 速写(默写)

13:30—16:30

色彩(默写)

9:00—11:30 素描(默写)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了解有关事项。

    4.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的证件。

    5.考生自备画具(在本校考试的考生请自备画板和画架)。

    6.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4月5日后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电话:022-88181513,网址:www.tute.edu.cn。

六、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七、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非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5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750/440)×50%

    注: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考试成绩将折合为满分750分(即专业考试成绩×2.5),再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照顾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八、复查

    1.新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合格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九、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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