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2-03-12 来源: 浏览:0
一、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二、学校代号:13644
三、招生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四年)、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四年)、动画专业(本科四年)
四、招生地区
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浙江、江苏、山东、河北、海南、北京、河南、辽宁、福建、内蒙古、黑龙江、安徽、陕西、四川等19省(市)、自治区招生。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1.艺术设计160人;2.工业设计98人;3. 动画30人
(注:以上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课:美术类
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七、专业课与文化课考试
1、我院使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
2、若该省(市、自治区)未组织专业联考,我院承认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或其他三本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3、文理兼招,考生凡符合上述二种情况之一均可选择理科或文科参加文化考试。
八、录取规则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按60%(专业)+40%(文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并注重考查相关科目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方面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办学成本,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十、联系方法
1、学院地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花江校区;邮政编码:541004
2、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
3、联系电话:07732290530 07732290531
传真:0773-2290532
4、网址:http://i.guet.edu.cn/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