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今年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等11个省份组织了美术专业招生考试,组考工作从
为保障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准确,今年我校阅卷工作继续实行“公正评分五项措施”。第一,采用分组评分制,每个评分小组由三名以上的评分工作人员组成,考试成绩由小组联合评定。第二,引入交叉评分制,同一科目的不同小组间进行交叉阅卷,尽可能保证评判标准的统一。第三,实行评分复议制,对高分试卷(成绩达到80分以上)、评分小组内有争议评分试卷、同一考生不同科目成绩差异大的试卷(两者相差30分以上),由评分专家裁判组进行复议评分。第四、进行全隔离评卷,阅卷现场完全封闭,禁用所有通讯设备,创建零干扰工作环境。第五、实施成绩双重复核机制,成绩电子数据与原始成绩表进行复核,原始成绩表与卷面成绩进行复核,确保登分与成绩录入环节零误差。
阅卷工作完成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并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见下表),考试成绩已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 信息服务 => 专项招生成绩查询(专业成绩查询)栏目凭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准考证号或高考考生号查询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合格证将于
今年我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成绩计算原则修改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
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省份 | 河北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分数线 | 150 | 150 | 149 | 154 | 152 | 150 | 152 | 148 | 149 | 152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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