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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9-14 来源:  浏览:0

  艺路网为您整理: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9月28日-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此期间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报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

  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均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规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限制条件

  1.考试方式为“21-全国统考”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为每生90元,考生现场报名时缴纳报考点。

  2.考试方式为“26-法硕联考”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或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3.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四个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所在地的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考管理类联考的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三个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市(区)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5.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单考考生(含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我省具有该项考试招生资格的招生单位。

  6.报考辽宁省以外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确认。

  7.推免生(含报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我省具有推免权资格的招生单位。

  8.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内5区招考办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9.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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