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12-17 来源: 浏览:0
(一)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近6000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世新大学等20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闽台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派出10批500多名志愿者。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与美国波士顿文艺复兴特许公立学校合作创办孔子课堂。吴邦国、温家宝、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访问印尼阿拉扎大学孔子学院,对我校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全院现有教职员工10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6人。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4个本科专业[音乐学(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福建省音乐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国家级音乐学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 音乐学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王耀华教授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现任音乐学院院长、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叶松荣教授为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强调地域特色)、西方音乐研究(强调中国特色)、音乐教育研究(强调师范特色)、舞蹈艺术研究(强调闽台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声誉。近10年来,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60多项国家级、部省级奖项,教师获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40多项,教师、学生在各级艺术大赛中成绩斐然。较为突出的有:《福建传统音乐》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和《“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材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推广》获教育部2011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世界民族音乐》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琉球·中国音乐比较》、《三弦艺术论》、《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中国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琉球御座乐与中国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断裂与失衡----中西视野下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中国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结构学》分别获得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郭小利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02年、2011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在2005年“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2项;2006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中国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中国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在2009年“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1项;2010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第十四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分别获得团体赛和合唱单项比赛优秀奖;在2012年“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1项。 音乐学院多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经常与日本、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的音乐界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与日本冲绳艺术大学建立姊妹学校关系,与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签定合作办学意向书。目前,音乐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全力以赴,为把音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新型音乐学院而奋斗。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2〕36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类)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 | 备注 | 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 本科 | 50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 8000 元/生·年 | 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在大二结束后分选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或音乐学(师范)专业。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30名(面向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招生) | 8000 元/生·年 | 舞蹈学(师范) | 本科 | 40名(其中福建省20名,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20名) | 8000 元/生·年 | 音乐表演 | 本科 | 30名(面向全国招生;其中①西洋管弦乐器:圆号2人,长号2人,小号2人,长笛1人,双簧管1人,单簧管2人,巴松1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3人,贝司2人,大号1人; ②民族管弦乐器:唢呐1人,笙1人,笛子2人,琵琶1人,二胡1人,扬琴1人;③中西打击乐器4名。) | 8000 元/生·年 |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福建 | 2013年1月25日 | 2013年1月26日 |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江西 | 2013年2月19日、20日 | 2013年2月21日、22日 | 南昌大学 | 河南 | 2013年2月1日、2日 | 2013年2月3日、4日 | 郑州大学音乐系 | 湖南 | 2013年1月24日、25日 | 2013年1月26日、27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以上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为我校今年拟定在上述省份设点校考,具体设点情况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点报考。 (二)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音乐(音乐表演)、舞蹈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0〕144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执行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二)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 | 音乐学(师范) | 舞蹈学(师范) | 音乐表演 | 初、复 试 | 科目 | 要求 | 科目 | 要求 | 科目 | 要求 | ①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①基本功 | | ①曲目二首 |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 ②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②综合素质测试 | 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 ②视奏 | 专业乐曲一首(或一段) | ③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③舞蹈 | 独立表演一个舞蹈作品。 | ③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④演奏[注]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④加试技巧项目 | | ④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注]演奏乐器指:键盘乐器、西洋管衔乐器、民族管衔乐器、中西打击乐器。 六、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舞蹈学(师范)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江西、河南、湖南等3个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4.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2013年有组织音乐(音乐表演)、舞蹈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音乐(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参加录取。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音乐学院网页(http:// music.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060、22868053、22868055(传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
(二)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6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世新大学等20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闽台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派出10批500多名志愿者。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与美国波士顿文艺复兴特许公立学校合作创办孔子课堂。吴邦国、温家宝、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访问印尼阿拉扎大学孔子学院,对我校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着71年的办学历史,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办学层次结构合理,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氛围浓厚,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学院设施完善,各类现代教学用房面积达14000多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1人,讲师41人,助教9人;全日制本科生965人,各类研究生266人。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等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福建省漆艺术研究基地;拥有校级美术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当代艺术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国家级首批特色专业、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在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有13件作品入选,并有3件作品分别获得金、银和铜奖;在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学院共有22件作品入选,其中学生作品4件。学院设计团队先后承担“2010年上海世博会福建馆整体方案”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天安门游行福建彩车”的设计和制作任务。近年来,学院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一、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有3件作品获一等奖,2件作品获二等奖;1件作品获全球华人大学生平面设计比赛优秀奖;多件作品入选中国漆画展,其中6件作品获优秀奖(最高奖);14件作品获第六届福建省百花文艺奖,其中学生作品3件;2位学生分别获第15、16届中国时装设计大赛新人奖,学院连续两年获育人奖;1件作品获“中华杯”全国服装设计大赛铜奖;1位学生获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高校组一等奖;1位学生的设计作品“对称式立交桥”取得国家专利。2011年,学院在中国美术馆成功举办“阅水成川——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建院70周年特展”,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2〕36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类)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 | 备注 | 美术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 本科 | 100名(其中福建省内60名、省外40名) | 8000元/生·年 | 大二结束后进行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选拔及分选专业方向,其中国家人才培养基地20名,师范80名(含中国画、油画、综合绘画、漆艺、雕塑等专业方向)。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 本科 | 140名(其中福建省内80名、省外60名) | 8000元/生·年 | 大一上学期结束后进行分选专业,其中环境设计35名,视觉传达设计30名,动画25名,服装设计与工程50名。 |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面向福建、河南、江西、浙江、辽宁、湖北等6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湖北 | 1月5日、6日 | 1月10日 | 湖北考试院 | 浙江 | 1月21日、22日 | 1月23日 | 杭州师范大学 | 辽宁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河南 | 2月1日、2日 | 2月3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江西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南昌大学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以上考点安排设置及时间安排为我校今年拟定在上述省份设点校考,具体设点情况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河南、江西、浙江、辽宁、湖北等5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二)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0〕144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二)福建省外考生:素描(头像)、色彩(静物)。 六、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四)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一)2013年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美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美术学院网页(http://art.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096(美术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
(三)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近6000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世新大学等20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闽台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派出10批500多名志愿者。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与美国波士顿文艺复兴特许公立学校合作创办孔子课堂。吴邦国、温家宝、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访问印尼阿拉扎大学孔子学院,对我校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1个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戏剧影视学),1个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硕士专业(文化与传播),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影视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艺术),4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已形成应用型与学术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是福建省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学院的数字媒体实验中心为省重点教学实验中心,媒介文化研究中心是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院与省广电局合作建立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与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省广电集团等多家媒体合作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学院还拥有福建师大网络文化研究中心、福建师大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影视艺术研究所、台湾传媒与舆情研究所等多个校、院辖研究机构,是福建省传播学会挂靠单位。 自2011年起,本院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在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等四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的学生(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000多人。在教学上,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强化学生实践,注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就业前景良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中,有200多人次在校时荣获过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或社会活动评比的500多个奖项,出版著作3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150余篇,共54万余字。其中,郭蕾获“明日之星”全国总决赛亚军;车玲玲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周冠军;陈怡静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欧阳丹娜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洪洋获第二届华东七省市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郑颖、郑哲翛、洪珍茹分别获一、二、三届海峡两岸主持新人赛金奖;张晓敏、余乐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出;林潇潇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并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动画短片学术奖;杨君君入选2010年亚运会和2011年世界大运会注册大学生记者,成为“大运校园传播大使”;2010年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上王龙婷、陈欣创作的短片《裳礼》获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创意单元提名奖;陈欣、王龙婷、王磊、林龙阳共同创作的短片《得》获世博竞赛单元提名奖;修小萍、林铮铮创作的记录片《爱唱歌的刘涛》入选2010年台湾“华语电视论坛”青年短片观摩作品;王龙婷、陈欣、林龙阳、王磊的电影实验片《EXPO(二)得》获得福建省第六届百花文艺奖三等奖;2011年王宇作品《大学生这活儿》获得首届上海聚交影像节主题单元最佳影片奖等。 传播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晋京参加全国大学生话剧展演活动;小品《深情感谢总书记》、《画像》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三等奖;合唱《鸽子和少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话剧《无人在场》获福建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金奖;小品《点燃一盏希望的灯》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二等奖;合唱《丢丢铜》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类表演二等奖;音诗画《红岩颂》获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研一等奖;朗诵作品《土楼回响》获第十二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六届大学生朗诵大赛优胜奖;学生作品获得全国2010及2011两届 “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福建赛区特等奖等等。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校传播学院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2〕36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层次 | 招生计划 | 学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40名(其中福建省内10名,省外30名) | 8000元/生·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 本科 | 5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 8000元/生·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台合作项目) | 本科 | 30(面向福建省招生) | 18000元/生·年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50名(其中福建省内20名,省外30名) | 8000元/生·年 | 广播电视编导(闽台合作项目) | 本科 | 40(面向福建省招生) | 18000元/生·年 |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面向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山东、辽宁等7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辽宁 | 2013年1月23、24日 | 1月25、26日 | 1月25日 |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
湖南 | 2013年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6日 | 湖南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
河南 | 2013年1月30、31日 | 2月1、2日 | 2月1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江西 | 2013年2月19、20日 | 2月21、22日 | 2月21日 | 南昌大学 |
山东 | 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 3月1、2日 | 3月2日 | 青岛招办 |
安徽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以上考点安排设置及时间安排为我校今年拟定在上述省份设点校考,具体设点情况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辽宁、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等6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二)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0〕144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评定采用综合评定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 科目 | 要求 |
加试 | 1.闽南方言新闻播报 | (抽签选定) |
2.闽南方言话题评述 | (抽签选定) |
福建省外考生:
| 科目 | 要求 |
初、 复试 | 1.自选朗诵 |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
2.朗读指定新闻稿 | 抽签选定 |
3.话题评述 | 抽签选定 |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福建省外考生:
| 科目 | 要求 |
笔试 | 影视艺术作品分析 | 现场观看放映作品后作编导艺术分析 |
六、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闽台合作项目):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2013年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2013年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参加录取。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传播学院网页(http:// www.fjcbxy.com)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580(传播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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