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各项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授予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
(一)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的所有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鼓励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优秀考生报考我校(被推荐考生总体成绩排名须在本校考生中排名前10%以内,每校推荐学生不超过3名)。校长推荐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和材料审核合格,录取时可享受总成绩10分的加分。
(二)优先录取
1、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美术类全体考生中前3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2、参加我校非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全体考生中前3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在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4、在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的考生,若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我校将认定其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5、获得省级运动比赛前6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考生(相近运动类别,校考时须提交证明原件),报考文化产业管理(高尔夫方向)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6、上述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时英语等小分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3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突出成绩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享受免除首年学费等优惠。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或www.siva.sh.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2年12月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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