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学校概况:
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开始举办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目前学校是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分长清、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33.87亩,现有建筑面积24.74万平方米。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37.40万元。建立了先进实用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具有摄录编和自动录播、综合教务管理、教学资源管理等教学管理系统;拥有省级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实验(训)中心10个,多媒体教室52个(8984个座位)、语音室15个(972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3506台,建有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图书馆各类纸质图书近90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建有现代化的图书管理系统和300座的电子阅览室,购置了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生师比17.21:1,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4.13%,博士、硕士占60.7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学校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个、省级教改项目9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学校是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是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22个本科专业、43个专科专业,学科涵盖文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办较早,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音乐学专业教师在声乐演唱、钢琴演奏、舞蹈表演及创编方面荣获2项国际大奖,10余项国家级、30余项省级奖项,获省文化艺术科学成果奖20余项,且建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艺术设计类作品获9项国际大奖,20余项国家级、40余项省级奖励。
三、2013年艺术类拟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层次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 |
原艺术设计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30 | 6000 |
艺术理 | 2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25 | 6000 |
艺术理 | 1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20 | 6000 |
艺术理 | 10 |
视觉传达设计(服务外包) | 本科 | 艺术文 | 25 | 8000 |
艺术理 | 15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40 | 6000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25 | 6000 |
文化产业管理 | 本科 | 艺术文 | 60 | 6000 |
装潢艺术设计 | 专科 | 艺术文 | 60 | 6000 |
艺术理 | 20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艺术文 | 60 | 6000 |
艺术理 | 20 |
人物形象设计 | 专科 | 艺术文 | 30 | 60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专科 | 艺术文 | 30 | 6000 |
舞蹈教育 | 专科 | 艺术文 | 20 | 6000 |
以上专业均为2013年拟招生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最终以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备注:
1、音乐学本科专业测试(校考)报名时间:2月25日—2月27日(8点至17点);
2、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测试(校考)报名时间:2月25日—2月26日(8点至17点);
报名地点:济南市玉函路45号7号楼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2051817 82052356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美术类专业参加省美术统考;本科音乐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按照计划的1:4比例发放合格证;专科非美术类专业承认相同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合格证。
(一)音乐学
1、本科音乐学校考科目:主项、副项、视/模唱
2、要求:1)声乐方向的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舞蹈;2)器乐方向的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或舞蹈;
备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乐谱、服装、道具一律自备,声乐类伴奏一律为钢琴伴奏,副项选择舞蹈的考生请自带CD或优盘存储曲目以备播放。
3、主项占总分的70%,副项占总分的20%,视模唱占总分的10%。
(二)文化产业管理校考科目:
1、文艺基础知识文艺评论能力测试
(1)考试内容:1)中学期间所学文学、艺术基本知识。 2)文学、艺术作品的鉴赏评论
(2)考试形式:笔试
2、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与创作能力测试
(1)考试内容:1)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与创意2)文学创作
(2)考试形式:笔试
3、以上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合计:3小时。
4、文艺基础知识文艺评论能力测试,100分,占总分的50%;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与创作能力测试,100分,占总分的50%。
五、年度招生范围:所有拟招艺术类专业只在山东省内招生。
六、拟招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美术类本科专业关联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关联我校提供的专业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按照省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按照我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属于非艺术类专业带有艺术类专业性质的本科专业,投档关联学校专业测试成绩,在取得学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基础上,在录取时原则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艺术类专科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分排序,按照1:1.5的比例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的按照文化分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