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A.适用于广东省、湖北省考生
1.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集体小品
2.复试:(1)舞蹈;(2)双人或三人小品;
注: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
(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集体小品
注:根据山西省招生办规定,本专业只设一试。
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A.适用于广东省、湖北省考生
(1)初试: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朗诵一篇文学作品,自选,体裁不限;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2)复试: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示;根据主考的命题,2人或3人构思小品1个,现场表演。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
(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1首,无伴奏演唱。
(2)文学作品朗诵--朗诵文学作品1篇,自选,体裁不限。
(3)舞蹈--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1项,现场展示。
(4)集体小品--根据主考命题,集体构思小品1个,现场表演。
注: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2人或3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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