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2014-01-06 来源: 浏览:0
2014年安徽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面向安徽省外考生)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江南名城——芜湖,是一所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学科齐全的省部共建重点大学。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传媒学院,该专业于2010年开始招生,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基础和扎实系统的中国播音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较强的播音与主持实践能力,擅长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播媒体中各类节目和大型综艺晚会的播音与主持工作,也能够胜任文化传播机构和相关部门宣传、公关工作的综合应用型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安徽、山东、江苏、江西招生。在山东省只招艺术文科生,其余省份不分文理。2014年拟定招生计划为60人(省内45人,省外15人)。分省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优良;
(3)声带状况良好,发音器官无疾病;
(4)无色盲,无夜盲;屈光不正者,任何一眼矫正度数均不得大于500度。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考点 | 专业报名时间 | 专业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江苏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 | 2014年1月19-20日 | 1月21-22日 | 详见当地考点通知 |
山东 | 济南市招办 | 2014年2月9- 10日 | 2月11-12日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2014年2月10-11日 | 2月12日 |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 初试(100分)
(1)上镜形象状态考察(20分)
(2)播读自备稿件,体裁不限(80分)
2. 复试(100分)
(1)播读指定稿件(50分)
(2)自备模拟主持(限时2分钟)(50分)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
六、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2014年该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七、成绩发布
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成绩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161,5910077;传媒学院0553-5910916
招办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