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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昆明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4-01-09 来源:  浏览:0

  2014年昆明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昆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是目前云南省高校中学科最齐全的本科大学。

  一、校名、校址、办学类型及层次

  1、学校名称: 昆明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393

  3、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

  4、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1、本科招生专业有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等专业,专科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考条件,有较好的艺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2、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必须是艺术类考生。且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男女生年龄均不能超过20周岁。

  3、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4、报考美术、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应为非色盲、非色弱者。

  四、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三校生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三校生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省外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招收三校生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我校只招收云南考生。

  五、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

  联系电话:0871—65098083 6509808565098086

  传 真:0871--65098083

  邮 编:650214

  学院网址:http://www. kmu.edu.cn

  E-mail kmuzb@k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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