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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2014-06-03 来源:  浏览:0
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校在甘肃、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份先后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校2013年艺术类校考各专业合格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专业合格线
专业(方向)
河北
内蒙古
河南
湖南
新疆
安徽
山西
广西
山东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82
86
75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72
81
67
 
 
 
 
 
 
舞蹈表演
76
75
 
80
77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77
 
 
 
 
73
播音与主持艺术
 
 
 
 
 
 
 
 
76
美术学类
150
 
150
 
 
147
145
150
143
美术学(书法方向)
 
 
 
 
 
 
 
 
150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只面向甘肃招生,参加面试且体检结论为合格者视为专业考试合格。
  二、志愿填报说明
  1、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外省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等4个专业。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类(1304)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选择专业(方向)。
  2、动画专业在河北、山东投放招生计划,使用我校在该省美术学类校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动画(130310)填报即可;美术学(书法方向)在山东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在山西使用该省统考成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按美术学(书法方向)(130401)填报即可。
  3、音乐表演专业在外省分声乐、器乐方向投放招生计划,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3020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130201)填报即可。
  4、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按照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投放计划,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130305)填报即可,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选择专业(方向)。
  5、舞蹈表演(130204)、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130201)等专业按相应代码填报即可。
  三、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类、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单不再寄送,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2、具体招生计划以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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