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领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各类活动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2014年计划招生拟定35人,其中河北省30人,山西省2人,内蒙古自治区3人。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五、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播音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并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联考并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男身高不低于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规则: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联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
(2) 交费: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形象气质(满分40分),允许淡妆上镜;②指定稿件朗读(满分40分);③自备稿件朗读(满分40分),时间为3分钟以内;④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满分80分),时间为5分钟以内。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播音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请参照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有关事宜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本科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邯郸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廊坊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拟招生)专业,沧州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拟招生)专业。
专科专业: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学院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专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
七、其他说明
我校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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