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教学单位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理论 | 五年 | 音乐学系 | ||
艺术管理 | 四年 | |||
钢琴调律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作曲系 |
130308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 | 四年 | |
音乐编辑与制作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五年 | 作曲系 |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 四年 | 声乐系 |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含通俗声乐、美声、民族声乐)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中国器乐系 | ||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 四年 | 管弦系 | ||
钢琴演奏 | 四年 | 钢琴系 | ||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四年 | 演艺学院 | ||
通俗乐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 四年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与教育 | 四年 | 舞蹈系 |
130206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四年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首; 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乐曲1 首。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60%; 3、非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60% 4、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演唱40%+钢琴演奏40%+基础乐理10%+视唱5%+听写5%。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音乐鉴赏》。【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乐器不限。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语文单科成绩达到75分(150分制);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总分70%+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30%; 3、非湖北省考生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70%+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30% 4、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音乐鉴赏60%+演唱或演奏20%+基础乐理10%+视唱5%+听写5%。 |
科目及 要求 | 笔试:《音乐鉴赏》。【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分;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湖北省高考“文科三本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通过各省音乐类统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后,无须参加我院校考,可直接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 3、获得我院任一专业方向(品种)“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其艺术管理高考志愿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平行(即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 |
科目及 要求 | 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听写40%+视唱10%+演奏40%+基础乐理10%。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 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1首)。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科目及 要求 |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专业结构分60%。 3、专业结构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含二声部弹唱);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听写》、《乐理》; 面试:指挥指定曲目3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首管弦乐队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挥;演奏钢琴乐曲1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科目及 要求 | ●民族声乐●美声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曲目须有1首外国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说明: 民族声乐、美声考生均可兼报通俗声乐,不另行参加通俗声乐考试,其专业结构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按通俗声乐、民族声乐兼报通俗声乐、美声兼报通俗声乐三个方向分别排队,分别分配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民族声乐和美声复试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CD; 通俗声乐仅可使用CD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得存储其它信息;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话筒演唱。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10%+专业结构分90%。 3、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唱90%+视唱4%+听写3%+基础乐理3%。 |
科目及 要求 |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首、不同风格的乐曲4首。 ●民族打击乐器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中国大鼓乐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键盘类打击乐器乐曲1首、排鼓乐曲1首;从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马林巴、组合打击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1首,曲目自定。 说明:以上除二胡、古筝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乐曲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可以视谱演奏)。 说明:以上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小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巴赫无伴奏组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首、协奏曲1个乐章。 ●中提琴●大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巴赫无伴奏组曲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首、协奏曲1个乐章。 ●低音提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七种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巴赫无伴奏组曲1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首、协奏曲1个乐章。 ●竖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乐曲1首。 说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 ①军鼓:滚奏技巧1分钟(由慢至渐快至快至渐慢至慢,由ppp渐强到fff再渐弱到ppp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独奏曲1首;②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乐曲1首(二棰、四棰不限);③定音鼓:滚奏技巧(由ppp渐强到fff再渐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④从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曲目自定。 说明:以上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钢琴演奏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肖邦练习曲1首、其它练习曲1首、乐曲1首、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古典奏鸣曲1个快板乐章。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手风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乐曲2首,演奏复调作品1首。 ●电子管风琴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首、快速技巧性乐曲1首,演奏复调作品1首、乐曲1首。 说明:以上除钢琴演奏与编导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钢琴演奏与编导、手风琴、电子管风琴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爵士鼓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2条(1条滚奏,力度由ppp渐强到fff再渐弱到ppp演奏;1条选自Sabin军鼓基本功40条),爵士套鼓基本功训练1首,从曲目库中选取军鼓练习曲1首、爵士套鼓乐曲3首。 爵士鼓仅可使用CD伴奏,不得另带伴奏人员;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得存储其它信息。 ●古典吉他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1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双音音阶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轮指练习曲或含有轮指技术的乐曲1首、复调作品1首、练习曲1首、协奏曲1个快板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1首。 ●萨克斯管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乐曲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 说明:以上除萨克斯管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②舞蹈编导。 说明: (1)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可以兼报,考生仅需参加一次考试。 (2)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不同比例计算专业结构分,舞蹈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要高于舞蹈表演。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25%+舞蹈编导15%; 3、舞蹈编导方专业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15%+舞蹈编导25%; 4、舞蹈表演专业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25%+舞蹈编导25%; 5、舞蹈编导专业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15%+舞蹈编导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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