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静物对形体质感的表现,主要靠笔触、线条和色调的对比变化。例如,表现坚硬光滑的物体如铁器,陶器,玻璃等,要有严密的线条、均匀的色调、笔触不要很明显;表现松软物体如毛线制品、棉花制品等,要用较松散的线条,色调不要过于均匀,色调中要有较鲜明和较琐碎的笔触;画绸缎,笔触和色调要有跳跃感,以表现其闪光的特点,但在跳跃之中,笔触和色调的过渡要柔和,以表其光滑柔软的特点.学习表现不同物体的质感,可以丰富表现技巧,提高素描造型能力。但由于素描工具的局限性,只能要求质感的相对真实。
1、静物组合的原则
(1)体现生活气息,合乎情理。这是首要的一点,富有生活气息便能产生自然美,合乎情理便能产生某种情调或意味.因此,在选择静物前应先有构思,不要盲口拼凑一堆静物。
(2)有中心、有变化、有对比。摆静物应先选一个主体静物,一般形体较大,也就是要大于从属的静物,占据构图的主要位置,在构思和色调上起决定作用。选择从属的,也就是配角静物,其形体要小于或低于主体静物。搭配的静物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应该考虑它们在大小、高低、方圆、深浅及质感上的变化,不要过于单一或过于杂乱,这样才能获得既有中心秩序,又有对比变化的理想效果。
2、静物构图的形式美法则
不论选择什么样的静物,体现的情调如何,若想摆十较理想的组合关系,画出较理想的构图,就要认识别构图形式美的一般规律。静物写生形象比较丰富,是培养构图能力和认识构图形式美的良好机会.应引起重视。
一般说来,较好的构图必然符合美的规律,其优点如下:1:集中而不单调;2:稳定而不呆板;3:饱满而不滞塞;4:活泼而不散乱;5:有主有次;6:有远有近;7:疏密相间;黑白有致;8:考虑动势;9:不分割画面。
以上各点除“考虑动势’外,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静物是处于静止状态的,但由于视觉心理的作用,在某种情况下,静物也会产生某种动势,给人某种动的感觉,包括动势的方向感,力量感等,从而影响构图的形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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