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理科290分,文科298分。
我校在该省艺术类招生计划75人,理科24人,文科51人。
2014年我校在该省录取艺术文(美术类)综合成绩最低分:540.6分,最高分:612.4分;艺术文(服装表演)综合成绩最低分:367.27分,最高分:426.73分;艺术文(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最低分:335.53分,最高分:384.74分。
艺术理(美术类)综合成绩最低分:517分,最高分:586分;艺术理(服装表演)综合成绩最低分:291.6分,最高分:322.94分;艺术理(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最低分:287.01分,最高分:344.63分。
吉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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