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报名指导
1.报考条件:
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
2.招生范围:
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甘肃
3.招生计划: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4年总计划40人,招生范围9个省(区、市),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各省本年度志愿填报信息。
4.报考要求:
(1)所有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
(3)未设置校考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
(4)所有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指定方式报名。
(5)我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6)本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5.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省考点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各省考点规定执行)。
(2)网上报名:
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前须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6.考试必备:
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所需用品自备。
7.考试科目及要求:
初试:①指定稿件朗读一 ②指定稿件朗读二 ③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自备稿件朗读 ②创意主持 ③才艺展示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8.成绩公布
(1)
(2)2014年4月1日后公布专业复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9.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初试
1.北京考点
2.京外考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山西 | 2月13、14日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山西师范大学 | |
黑龙江 | 1月22、23日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 | |
山东 | 2月19、20日 | 报名、考试地点: 由济南招办统一安排 | |
河南 | 1月18、19日 |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郑州市二十四中学 | |
湖南 | 1月22、23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二、复试
考试对象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进入复试名单 的考生 | 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 | 3月8、9、10日 | 北京市朝阳区 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 |
注:复试准考证于考前现场交纳报名费盖章后生效。 |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学院网址:www.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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