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考生报考指南
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有着2800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第二大城市——襄阳市,地处国家
学校初步形成了文理支撑、工科特色、突出应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开设本科专业50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000多人。是中央财政与省共建高校,是全国本科教学优秀高校,还是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为适应湖北省“一主两副”发展战略需要,正全力创建综合性大学---襄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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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现设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五个本科专业,绘画专业分设国画、油画、水彩、装饰雕塑四个专业方向,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设有相应的实验中心、研究所和专业协会。有专任教师7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5人。
一、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四、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五、动画
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创作技能,能在影视与动画制作团体、动画应用机构、动画传播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策划、动画创作、动画推广、动画应用,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动画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舞蹈表演等专业,各专业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建有专业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工作室、录音棚、舞蹈教室、电声乐队排练室、师生专用琴房、合唱排练厅、器乐排练室和多功能音乐实践厅等,是湖北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艺术教育、演出和民族音乐研究中心。现在专任教师39人,60%以上的教
一、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基础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能够在学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企事业单位和艺术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研究、管理、创作、传播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音乐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的专业(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水平和较全面的音乐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文化单位和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创作、研究、教学、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能够系统掌握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幼儿艺术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初步的专业研究能力,能在各类儿童教育机构、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舞蹈理论基础、舞蹈表演及创编能力,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和艺术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舞蹈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文学院
文学院是我校办学时间较早的院系之一。该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条件优良,专业教师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目前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量专业性传媒人才。
文学院设有演播厅、音频实验室和非线编实验室,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校园广播电台及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在“文化襄阳”背景下建设的唐城影视基地和鄂西北影视文化基地不仅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实习环境,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影、电视传媒发展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纪录片、文艺与社教节目、影视剧、广告及MTV等的策划、采编、导演、摄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绘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5个专业
考试科目(共2门):
1、素描(满分100分)
2、色彩(满分100分)
专业课总分200分。
(二)音乐学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三)音乐表演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四)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四选一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五)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3门):
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
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
3、舞蹈模仿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25分,舞蹈模仿25分。
(六)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3门):
1、自我介绍和艺术特长展示(满分90分)
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90分)
3、视频作品分析(湖北省)、电视节目(纪录片)的策划与设计(湖北省外)(满分120分)。
专业课总分300分。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
(四)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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